EN 300328 V 2.2.2 _舊無線RF標準2021年8月6日失效

 點擊:51     |      2021-03-27
EN 300328 V 2.2.2于2020年4月30強制實施,舊版本en 300328 V2.1.1將在2021年10月31日被撤銷,2021年8月6日之后不符合V2.2.2的產(chǎn)品將無法銷售。標準測試可咨詢商通檢測快速辦理!
EN 300328 V2.2.2
EN 300328 V2.2.2的發(fā)布和主要變更:
2019年7月,對無線設(shè)備的歐洲標準ETSI EN 300328進行了修訂,并發(fā)布了最新標準ETSI EN 300328 V 2.2.2。
EN 300 328是2.4 GHz頻帶中寬帶通信設(shè)備的無線電輻射特性的標準,目標設(shè)備包括WiFi和藍牙。
 
EN 300328 V2.2.2和EN 300 328 V2.2.2的V2.1.1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接收方阻止:法規(guī)和測量方法的更改
2.雜散域中的發(fā)射機無用發(fā)射:更改限制
3.跳頻序列:更改頻譜分析儀設(shè)置
4.功率譜密度:選項2的定義更改
5.帶外域中的發(fā)射機無用發(fā)射:頻譜分析儀設(shè)置更改
 
ETSI EN 300 328中有哪些規(guī)定?
ETSI EN 300 328規(guī)范了在免許可的2.4 GHz頻帶中運行的寬帶傳輸系統(tǒng)的規(guī)范,2.4 GHz頻段用于藍牙,WiFi / WLAN(2.4 GHz),ZigBee等技術(shù)。

考慮在以下允許頻段內(nèi)工作的發(fā)射機和接收機:
發(fā)送 2400 MHz至2 483.5 MHz
收到 2400 MHz至2 483.5 MHz
 
從V2.1.1到V2.2.2的更新有效地改變了什么?
對V2.2.2的更改伴隨著三個基本更改:
1.在694 MHz – 862 MHz頻帶內(nèi),雜散域中發(fā)射機無用發(fā)射的限值變化。它增加了18 dB
100 kHz帶寬為-54 dBm,100 kHz帶寬為-36 dBm。
 
2.接收器類別1至3的定義已更清楚地定義或補充。
接收器阻塞測量的要求也已調(diào)整。
 
3.取決于阻塞信號頻率,阻塞信號的功率規(guī)范已收緊至-34 dBm,以前為-47 dBm或-53 dBm。
 
接收類別3來分析主要變化情況:
變化一:配對信號強度
舊版本:Pmin+12
新版本:(-139 dBm + 10 × log10(OCBW) + 20 dB) 或(-74 dBm + 20 dB) 以最小值為準
 
OCBW單位為Hz.
在note2中提到,當進行輻射法測量時,配對信號以Pmin+30來進行測試
 
變化二:測量頻率點
舊版本:2380MHz,2503MHz,2300MHz,2583.5MHz
新版本:2380MHz, 2504MHz, 2300MHz, 2584MHz.
 
變化三:干擾信號強度
舊版本:在2380MHz,2503MHz為-57dBm
在2300MHz,2583.5MHz為-47dBm
 
新版本:2380MHz, 2504MHz, 2300MHz, 2584MHz.為-34dBm.
尤其是在此版本中,1.Receiver Blocking具有更高級別的干擾波,需要重新測試。
 
接收機種類判定:
接收機種類判定
總結(jié)
1.以藍牙產(chǎn)品1MHz帶寬,功率小于0dBm為例。(-139 dBm + 10 × log10(1000) + 20 dB)=-89小于-54,相比舊版配對環(huán)境相對更差,干擾信號變大,測試更為嚴格。
 
2.以WIFI產(chǎn)品B模式11Mhz帶寬,功率大于10dBm為例:
(-133 dBm + 10 × log10(11000) + 20 dB)=-72小于-68
 
(-139 dBm + 10 × log10(11000) + 20 dB)=-78小于-74
 
在2380Mhz 2504MHz,配對信號為-72dBm,施加-34dBm的干擾信號。
 
在2300MHz 2330MHz 2360MHz 2524MHz 2584MHz 2674MHz,配對信號為-78dBm,施加-34dBm的干擾信號。
 
相比舊版本,干擾信號增強,測試更為嚴格。
 
時間節(jié)點:
ETSI EN 300 328 V2.2.2 (2019-07)
正式發(fā)布:2019年7月24日
OJ 公報:2020年2月6日
強制實行:2021年10月31日
 
因此V2.2.2已取代了先前有效的V2.1.1。V2.1.1的過渡期于2021年8月6日結(jié)束,在此之前,根據(jù)V2.1.1測試的所有產(chǎn)品仍然可以銷售,但是在此過渡期之后,投放市場的產(chǎn)品必須滿足新版本V2的要求。 .2.2。
 
對于必須根據(jù)ETSI EN 300 328進行測試的產(chǎn)品的新批準,因此有必要根據(jù)V2.2.2的要求進行測試。這同樣適用于在過渡期結(jié)束之前不會進行更新的長壽命產(chǎn)品。這是因為:2021年8月6日之后不符合V2.2.2的產(chǎn)品將無法銷售。
 
重要提示:
      如果您使用的是經(jīng)過預(yù)先認證的模塊,且該模塊已經(jīng)按照EN 300 328新版本的規(guī)范進行了測試,則無需對從V2.2.1到V2.2.2的更改進行重新測試。邊。只需確保您的符合性聲明即可反映出這一點。如果該模塊尚未通過認證或不再更新,則我們當然無法進行必要的測試。
 
商通檢測為采用無線電技術(shù)的產(chǎn)品提供了廣泛的測試,我們還可以根據(jù)ETSI EN 300 328的新版本2.2.2的規(guī)范進行測試,相關(guān)測試可咨詢商通檢測快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