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3832:2018化學品防護鞋CE-ppe測試要求

 點擊:0     |      2022-11-18

      涉及化學品和燃料生產(chǎn)的行業(yè),要求某些員工穿鞋以防止接觸危險化學品。EN 13832:2018 是歐洲標準的當前版本,用于評估聲稱具有防化學品性能的鞋類。該標準的最新修訂版包含一些與該鞋類制造商和供應(yīng)商相關(guān)的實質(zhì)性更新。

化學品防護鞋

EN 13832:2018 分為三個部分:

EN 13832:2018 第 1 部分概述了鞋類化學品防護的術(shù)語和測試方法。

第 2 部分定義了有限接觸化學品的要求,

第 3 部分定義了長時間接觸化學品的要求。


     除了化學防護要求外,鞋類還必須符合 EN ISO 20345:2022、EN ISO 20346:2022 或 EN ISO 20347:2022 中的相關(guān)條款。作為這些要求的一部分,鞋類還需要是化學無害的。這意味著在可預見的正常使用條件下,它不得釋放或降解釋放通常已知有害的物質(zhì)。


     EN 13832:2018 版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是引入了新的鞋類“U 型”和“US 型”,并建立了單獨的測試方法,以確定鞋類是用于短期還是長期接觸化學品。U 型適用于聲稱僅在鞋面提供防止化學品飛濺保護的鞋類,而 US 型鞋類旨在保護穿著者免受化學品飛濺到鞋面和接觸外底的化學品。成品鞋的樣品必須提供給實驗室,以評估對接觸化學品的防護。


EN 13832:2018 第 2 部分和第 3 部分的目的是確定鞋類在有限或長時間接觸化學品時的耐化學滲透和耐化學降解能力。為進行所需的測試,可以從成品鞋的鞋面或外底,或無法取樣的特制測試板上制備測試樣品。


      對于 I 類鞋類(如 EN ISO 20345:2022、EN ISO 20346:2022 或 EN ISO 20347:2022 中所定義),僅測試外層材料——必須去除任何襯里、襯墊或其他材料。對于 II 類鞋類(如 EN ISO 20345:2022、EN ISO 20346:2022 或 EN ISO 20347:2022 中所定義),只有在不損壞鞋面的情況下才可以去除襯里。


如果無法做到這一點,則可以將襯里材料留在原處。要從外底制備樣品,必須通過劈開或打磨去除任何胎面花紋,并將樣品的厚度減少到 1.8 毫米至 2.5 毫米之間。


由于所需測試樣品的性質(zhì)(直徑 120 毫米),由于易于樣品制備,較大尺寸的鞋類是首選。


EN 13832 第 2 部分和第 3 部分包含在表 4 中找到的 20 種化學品的標準列表,必須從中選擇化學品進行測試才能聲稱不受此標準的保護(見表 1)。


限制接觸化學品的要求(EN 13832-2)

EN 13832-2 適用于在有限時間內(nèi)接觸化學品的鞋類。這段時間在標準中被定義為“連續(xù)或間歇接觸化學品長達一小時”。


      為滿足該標準的要求,表 1 中所列的兩種化學品在根據(jù) EN 13832-1 第 4.2 條進行測試時,必須達到無重大缺陷、無滲入鞋內(nèi)且無溢出液體滯留的情況 – '飛濺阻力'。所有鞋類(即 U 型和 US 型)都需要防濺水。該測試方法涉及用吸收性介質(zhì)填充鞋類并將 130 毫升的挑戰(zhàn)化學品倒在鞋子上,包括所有側(cè)面。


      每種化學品都在一雙未穿過的鞋子上進行評估,這雙鞋以前沒有針對任何其他化學品進行過測試。測試區(qū)域由 EN ISO 20345:2022 中定義的高度決定,因為這是必須滿足鞋面要求的最低高度。在暴露于化學品后立即目視評估試樣的液體滲透和任何損壞。在初始測試后的 10 分鐘、1 小時和 24 小時進行進一步的視覺評估。針對每種挑戰(zhàn)化學品,所有測試均在未穿過且之前未測試過的鞋類上進行。


降解評估只需要在美國鞋類上進行,并且必須對鞋類的鞋面和外底進行。降解測試包括暴露于挑戰(zhàn)化學品 8 小時±15 分鐘,然后進行視覺評估和一些物理測試以確定鞋類在接觸化學品后如何降解(表 2 總結(jié)了要進行的測試)。


表 1:EN 13832-2 和 3:2018 中包含的測試化學品清單

代碼化學成分CAS號分類
A甲醇67-56-1伯醇
B丙酮67-64-1
C乙腈27522腈化合物
D二氯甲烷27639氯化烴
E二硫化碳75-15-0含硫有機化合物
F甲苯108-88-3芳烴
G二乙胺109-89-7
H四氫呋喃109-99-9雜環(huán)醚化合物
H乙酸乙酯141-78-6
I正庚烷142-82-5飽和烴
J40% 氫氧化鈉1310-73-2無機堿
K96% 硫酸7664-93-9無機無機酸,氧化性
L65% 硝酸7697-37-2無機無機酸,氧化性
M99% 乙酸64-19-7有機酸
O25% 氫氧化銨1336-21-6有機堿
P30% 過氧化氫7722-84-1過氧化物
Q異丙醇67-63-0脂肪醇
R次氯酸鈉 (13 ±1%) 7681-52-9次氯酸鹽
(活性氯化物)
S40%氫氟酸7664-39-3無機無機酸
T37% 甲醛50-00-0

    測試方法由 EN ISO 20344:2021(與標準 EN ISO 20345:2022、EN ISO 20346:2022 和 EN ISO 20347:2022 相關(guān))表示,具體方法取決于鞋面材料(例如,皮革、橡膠或聚合物)。斷裂伸長率(見圖 1)僅在帶有可拆卸襯里的 II 類鞋類的鞋面材料上進行。


表 2:降解后外底和鞋面的基本性能測試——在 EN 13832-2 和 3:2018 中指定

鞋面鞋大底
抗撕裂性(EN ISO 20344:2021,條款 6.3)抗撕裂性(EN ISO 20344:2021,條款 8.3)
斷裂伸長率(EN   ISO 20344:2021,條款 6.4)硬度(EN ISO   868:2003)

外底材料所需的測試包括抗撕裂性和硬度測量,遵循 EN ISO 868:2003 中的程序。這需要將退化的試樣切割并排列成多層,以達到硬度測試的最小厚度要求。


外底耐磨性也有要求,但在降解后未進行測試,要求比 EN ISO 20345、EN ISO 20346 和 EN ISO 20347 中給出的要求更寬松。允許額外 100 mm 3的磨損材料體積比在那些標準中。


物理測試在降解前后(在單獨的測試樣本上)進行,以評估暴露于所選化學品后性能的任何變化。


EN ISO 20345:2022 第 5 條規(guī)定了 I 類鞋類外底材料和鞋面材料抗撕裂性的最低要求。


II 類鞋類鞋面材料的抗撕裂性和斷裂伸長率的最低要求是,降解后的測試結(jié)果必須不低于未暴露材料所獲得值的 80%。鞋底材料的硬度要求是硬度變化不超過±10邵氏A單位,無論如何,硬度不得低于30邵氏A。


需要注意的是,受降解試驗影響過大的樣品不應(yīng)按照 4.3.4.4(暴露后的物理試驗)進行試驗。例如,當測試樣本有孔洞、腫脹和變形或變脆時。


防水性能在 EN ISO 20345:2022 中是可選的,在 EN 13832-2:2018 中成為強制性要求,用于防止與化學品有限接觸的鞋類,但具有相同的性能要求。在鞋面款式方面,不允許穿低幫鞋。


長時間接觸的要求 (EN 13832-3)

      該標準的第 3 部分規(guī)定了對打算長時間接觸化學品的鞋類的要求,這被定義為“接觸超過一小時”。長期接觸化學品的鞋類必須歸類為 EN ISO 20345:2022、EN ISO 20346:2022 或 EN ISO 20347:2022 第 4 條所定義的 II 類鞋類 – 即全橡膠(完全硫化)或全聚合(完全模制)靴子。此外,不允許穿低幫鞋和及踝靴。


      EN 13832-3 要求對表 1 中的三種化學品進行滲透和降解測試。按照 EN 13832-2 中列出的相同方法對鞋類的鞋面和外底進行降解(見表 2) ). 然而,根據(jù)標準的第 3 部分,化學品暴露時間為 24 小時而不是 8 小時,并且對于與化學品接觸有限的鞋類,要求至少針對三種化學品而不是至少兩種。物理測試的要求也與 EN 13832-2 中的要求相同。然而,應(yīng)該注意的是,只有 II 類鞋類的要求適用,當然,由于三倍的暴露時間,測試實際上更加嚴格。


    滲透測試是一種確定材料的耐化學性和該材料保護佩戴者的性能水平的方法。這是通過使用合適的檢測方法測量化學品滲透鞋類材料的速率來執(zhí)行的。測試方法為 EN 16523-1:2015+A1:2018。這包括將測試樣本放入滲透池中,在滲透池的一側(cè)放置挑戰(zhàn)化學品,在另一側(cè)放置檢測手段。滲透性能水平基于記錄的化學品突破時間。


表 3:EN 13832-3 中定義的滲透性能水平

測量突破時間(分鐘)滲透性能水平
介于 121 和 240 之間1
介于 241 和 480 之間2
481 到 1440 之間(超過 8 小時)3
1441 年至 1920 年之間(超過 24 小時)4
>1920(超過 32 小時)5

至少三種選定的測試化學品需要性能級別 1


滲透測試一式三份進行,測試樣本是從鞋類的最薄弱點(通常是鞋面)制備的。如為多重構(gòu)造或不規(guī)則設(shè)計,則每個區(qū)域應(yīng)測試三個試件。


與 EN 13832-2:2018 一樣,對外底耐磨性有要求(在沒有退化暴露的情況下進行測試)。但是,對防水性沒有要求,現(xiàn)在要求鞋類必須達到 II 級。


總結(jié):

      EN 13832:2018 適用于所有接觸化學品的鞋類。該標準區(qū)分并定義了短期(少于一小時)和長期(超過一小時)接觸化學品的要求。它還詳細說明了測試方法,包括抗飛濺性和可變暴露時間以抗降解。本標準定義了 U 型和 US 型鞋類,U 型提供鞋面飛濺保護,US 型提供鞋面飛濺保護和外底接觸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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