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2019/1781法規(guī)的目的是什么?
最新的生態(tài)設計法規(guī)(EU)2019/1781于2019年10月生效,適用于額定電壓低于1,000V交流電(AC)的低壓感應電動機和變速驅動器(VSD)。該法規(guī)將從2021年7月1日開始分兩步實施。第二階段進一步擴大范圍并提高對電機的要求,將于兩年后的2023年7月1日開始,相關認證可咨詢商通檢測辦理!
馬達
該法規(guī)將涵蓋 50 Hz、60 Hz、50/60 Hz 的三相單速電機,用于直接在線運行,連續(xù)工作制定義為 S3 ≥ 80% 和 S6 ≥ 80%。需要注意的是,IE2 + VSD 的選項停止了。
電機必須達到 IE3 效率等級:
額定輸出 0.75 至 1000 kW
保護類型為 Ex ec、Ex d、Ex de、Ext 的電機
采用 IC418 冷卻的電機
帶外部制動器的制動電機
對于額定輸出為 0.12 kW 和低于 0.75 kW 的三相電機,IE2 效率是強制性的。
驅動器
交流變頻器必須達到 IE2 能效等級。
該法規(guī)將涵蓋 0.12 kW ≤ Pn ≤ 1,000 kW 的三相標準驅動器(二極管整流器)。
EU2019/1781適用的產(chǎn)品范圍:
a)無刷、換向器、滑環(huán)或轉子電氣連接的感應電動機,額定工作在50Hz、60Hz或50/60Hz正弦電壓下,其中:
•有兩個、四個、六個或八個電機極對數(shù);
•額定電壓50V以上,且不超過1000V,包括1000V;
•額定功率輸出為0.12kW至1000kW,包括1000kW;
•以連續(xù)工作運行為基礎進行評級;
•額定為直接在線運行。
b)三相輸入的變速驅動裝置,其中:
•額定運行時,包含至少一臺如a)所指電機,在0.12kW-1000kW電機額定輸出范圍內;
•額定電壓高于100V,且其最大電壓不超過1000VAC,包括1000VAC;
•只有一個交流電壓輸出。
電動機能效要求的適用時間
a)從2021年7月1日起:
•額定輸出功率等于或大于0.75kW、等于或小于1000kW、2、4、6或8極的三相電動機(非防爆增安型電動機)的能效至少應符合IE3效率水平;
•額定輸出功率等于或大于0.12kW且小于0.75kW的2、4、6或8極三相電動機(非防爆增安型電動機)的能效至少應符合IE2效率水平;
b)從2023年7月1日起:
•額定輸出等于或高于0.12kW且等于或低于1000kW的2、4、6或8極防爆增安型電機,及額定輸出等于或高于0.12kW的單相電機的能效至少應符合IE2效率水平;
•額定輸出等于或高于75kW,等于或低于200kW,具有2極、4極或6極的非制動電機、防爆增安電機或其他防爆電機的三相電機的能效至少應符合IE4效率水平。
注:IE等級在額定輸出功率(PN)、額定電壓(UN)下確定,基于50Hz操作和25°C環(huán)境參考溫度測量。
變速驅動器的效率要求
從2021年7月1日起,額定輸出功率等于或大于0.12kW且等于或小于1000kW的電動機運行的變速驅動的功率損失不得超過IE2效率水平對應的最大功率損失。
注:變速驅動的能效以國際能效等級(IE)表示,根據(jù)功率損失確定。
設計用于在特定條件下運行的某些類型的設備不受某些能效和產(chǎn)品信息要求的約束,例如:
1.電機或VSD完全集成到產(chǎn)品中(例如集成到齒輪、泵、風扇或壓縮機中)且其能量性能無法獨立測試;
2.專門設計用于在高海拔或極端溫度下運行的電機;
3.專門設計和指定用于完全浸入液體中運行的電機;
4.特別符合核裝置安全要求的電動機或變速驅動裝置;
5.專為采礦而設計和認證的防爆電機;
6.無繩或電池供電設備中的電機;
7.手持設備中的電機,其重量在操作過程中由手支撐;
8.手動移動設備中的電機在運行時移動;
9.2029年7月1日之前投放市場的電機,作為集成在2022年7月1日之前投放市場的產(chǎn)品中的相同電機的替代品,并專門作為此類電機進行營銷;
10.專為牽引電動汽車而設計的電機。
條例:
在附件I中列出了引入生態(tài)設計要求的時間表(最初是2021年7月1日,從2022年7月1日和2023年7月1日起引入進一步的要求)。這些涵蓋
1.電動機的能效
2.電機產(chǎn)品信息要求
3.變速驅動器的效率和產(chǎn)品信息要求;
4.規(guī)定了合格評定程序,并在附件II中規(guī)定了必須遵循的測量方法和計算。
在進行市場監(jiān)督檢查時,國家當局必須應用附件III中規(guī)定的驗證程序。
附件IV列出了基于電機和變速驅動器的最佳可用技術的指示性基準,這些技術被認為是重要的和可量化的環(huán)境因素。對于電機,IE4級別被認為是最佳可用技術。
委員會必須根據(jù)技術進步審查法規(guī),并在不遲于2023年11月14日向磋商論壇提交評估結果,如果合適,包括修訂提案草案。
該法規(guī)修訂了(EC)No641/2009法規(guī)并廢除了(EC)No640/2009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