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境指令2000/14 / EC中的噪聲排放

 點擊:222     |      2019-06-16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00年5月8日第2000/14 / EC號指令,關于成員國關于戶外使用設備在環(huán)境中噪聲排放的法律的近似
 
環(huán)境指令介紹:
    環(huán)境指令中噪聲排放的目的是協(xié)調成員國有關噪聲排放標準,合格評定程序,標記,技術文件和有關使用設備環(huán)境中噪聲排放的數(shù)據(jù)收集的法律。戶外。它有助于內部市場的順利運作,同時保護人類健康和福祉。
 
    室外使用設備在環(huán)境中的噪音排放指令僅涵蓋投放市場或作為適合預期用途的整個裝置投入使用的設備。除手動混凝土破碎機和鎬以及液壓錘外,不包括單獨銷售或投入使用的非動力附件。
 
哪些產品是由環(huán)境指令2000/14 / EC中的噪聲排放所涵蓋的?
受噪音限制的設備:
 
 建筑商的貨物運輸提升機(燃燒發(fā)動機驅動)
 壓實機(僅振動和非振動壓路機,振動板和振動夯)
 壓縮機
 混凝土破碎機和鎬,手提式
 建筑絞車(燃燒發(fā)動機驅動)
 推土機
 翻斗車
 挖掘機,液壓或繩索操作
 挖掘機,裝載機
 平地機
 液壓動力單元
 垃圾填埋壓實機,裝載式帶鏟斗
 割草機(不包括農業(yè)和林業(yè)設備,以及多用途設備,其主要電動部件的安裝功率超過20千瓦)
 草坪修剪機/草坪修邊機
 叉車,內燃機驅動,平衡
 裝載機
 移動式起重機
 電機鋤頭
 攤鋪機(不包括配備高壓實熨平板的攤鋪機)
 發(fā)電機
 塔式起重機
 焊接發(fā)電機
僅受噪音標記的設備:
 
 帶內燃機的空中通道平臺
 刷刀
 建筑商用于貨物運輸?shù)纳禉C(帶電動機)
 建筑工地帶鋸機
 建筑工地圓鋸臺
 鏈鋸,便攜式
 結合高壓沖洗器和吸入式車輛
 壓實機
 混凝土或砂漿攪拌機
 建筑絞車(帶電動機)
 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和噴涂機
 輸送帶
 車輛上的冷卻設備
 鉆機
 用于裝載和卸載卡車上的筒倉或罐的設備
 玻璃回收容器
 割草機/草邊修剪機
 綠籬修剪機
 高壓沖洗器
 高壓水射流機
 液壓錘
 關節(jié)刀具
 吹葉機
 葉子收藏家
 叉車,內燃機驅動,平衡
 移動廢物容器
 攤鋪機(配備高壓實熨平板)
 打樁設備
 鋪管機
 滑雪道毛毛蟲
 發(fā)電機
 電動掃地機
 垃圾收集車
 路面銑床
 松土機
 碎紙機/削片機
 帶旋轉工具的除雪機(自走式,不含附件)
 吸車
 挖溝
 卡車攪拌機
 水泵機組(不適用于水下)
 
哪些產品不受環(huán)境指令2000/14 / EC中噪聲排放的影響?
環(huán)境指令中的噪聲排放不包括:
 
 所有設備主要用于通過公路或鐵路或空運或水路運輸貨物或人員,
 為軍事和警察目的以及緊急服務而專門設計和建造的設備。
 
如何遵守環(huán)境指令2000/14 / EC中的噪聲排放:
戶外使用設備在環(huán)境中的噪音排放指令提供了兩種執(zhí)行合格評定的方法:
 
1.內部生產控制或CE標志自我認證:制造商進行合格評定并以自己的方式記錄評估。
 
2.公告機構的參與:在制造商運行經批準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設計,制造和最終產品檢驗和測試的情況下。